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工作,并及时向大学生村官进行通知和说明。同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落地。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的要求,为了进一步提高北京市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经研究决定调整相关政策,并通知如下:
一、工资待遇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北京市范围内所有担任村官职务的大学生。
二、工资待遇调整政策 根据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表现、工作岗位的复杂程度、工作所在地的情况等因素,将调整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政策如下:
1. 非中央城区村官:每月基本工资提高至3000元,享受一次性工作补助2000元;
2. 中央城区村官:每月基本工资提高至5000元,享受一次性工作补助3000元;
3. 工作岗位特殊、工作条件艰苦的村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额外津贴,具体金额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4. 村官具备相应专业技能,并得到相关部门认定的,给予相应岗位津贴和技术补贴,具体金额由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三、工资待遇调整实施时间 本次工资待遇调整政策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生效。
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调整工作,并及时向大学生村官进行通知和说明。同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村官的工资待遇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