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师范院校毕业生,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公布2023年江苏省南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经过资格审查和考试评定,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祝愿各位顺利通过认定,成为优秀的南通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南通市教育局2023年4月
尊敬的师范院校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和江苏省教育厅的要求,现公布2023年江苏省南通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经过资格审查和考试评定,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完成。
一、认定对象: 1.南通市户籍、由南通市中小学招聘的毕业生; 2.外省市户籍、拥有江苏省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
二、认定时间: 2023年5月1日至5月30日。
三、认定程序: 1.认定资格初审:毕业生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明、学历证书、教育教学培训证明等)至所在学校,学校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考试报名:初审合格的毕业生持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前往南通市教育局进行报名,缴纳考试费用。 3.笔试考试:报名成功的毕业生参加笔试考试,考试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 4.面试考试:笔试合格的毕业生参加面试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设计与实施、教育教学能力等。 5.综合评定: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结合个人材料和教学实践情况,综合评定毕业生的教师资格。
四、认定标准: 1.资格初审标准:毕业生应具备相关的学历和培训背景,材料齐全,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2.笔试标准:笔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3.面试标准:面试满分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4.综合评定标准:笔试成绩权重占40%,面试成绩权重占40%,个人材料和教学实践情况权重占20%。综合评定满分为100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
请各位毕业生根据上述公告要求,按时参加资格认定工作。祝愿各位顺利通过认定,成为优秀的南通中小学教师,为教育事业贡献力量。
特此公告。
南通市教育局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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