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材料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学生本人携带申报材料,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亲自前往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联系。南京市教育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根据《南京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或等于全市扶贫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加分。
2.残疾学生:残疾程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残疾认定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加分。
3.农村学生:在农村户籍学生,可申请加分。
4.外地随迁子女:在南京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可申请加分。
二、申报材料和方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
2.残疾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残疾人证明材料。
3.农村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户口簿。
4.外地随迁子女申报材料:申请表、南京市外地务工随迁子女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提交:
(1)学生所在学校将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后,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
(2)学生本人携带申报材料,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亲自前往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
三、申报材料审核
1.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项核实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
2.审核不合格的情况将通过学生所在学校告知学生及家长,并说明理由。
四、加分政策执行和公示
1.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加分。
2.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加分名单,供学生及家长查询。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申报,将取消加分资格。
2.本通知所列申报材料为基本材料,如有其他要求,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通知请各学校、家长、学生务必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联系。
南京市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