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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南京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的通知原文

时间:2023-09-22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申报材料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学生本人携带申报材料,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亲自前往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联系。南京市教育局日期:XXXX年XX月XX日

根据《南京市2020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和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政策性照顾加分申报对象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收入低于或等于全市扶贫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加分。

2.残疾学生:残疾程度达到国家规定的残疾认定标准的学生,可申请加分。

3.农村学生:在农村户籍学生,可申请加分。

4.外地随迁子女:在南京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可申请加分。

二、申报材料和方式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家庭经济困难证明、低保户口簿或相关证明材料。

2.残疾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残疾人证明材料。

3.农村学生申报材料:申请表、户口簿。

4.外地随迁子女申报材料:申请表、南京市外地务工随迁子女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材料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在以下方式中选择一种提交:

(1)学生所在学校将学生申报材料汇总后,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并于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

(2)学生本人携带申报材料,经学校负责人签字确认,亲自前往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提交。

三、申报材料审核

1.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逐项核实材料真实性和合法性。

2.审核不合格的情况将通过学生所在学校告知学生及家长,并说明理由。

四、加分政策执行和公示

1.经审核合格的学生,将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给予相应加分。

2.学校将在规定时间内公布加分名单,供学生及家长查询。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材料需真实准确,如发现虚假申报,将取消加分资格。

2.本通知所列申报材料为基本材料,如有其他要求,请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通知请各学校、家长、学生务必认真阅读并按要求积极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南京市教育局相关部门联系。

南京市教育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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