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是赣州市教育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的一部分,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赣州市教育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如下:
1. 学校和幼儿园管理权力:
- 制定学校和幼儿园管理规章制度;
- 制定学校和幼儿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制度;
- 审核学生及幼儿的招生、录取、转学等报告;
- 对学校和幼儿园进行监督检查;
- 审核学校和幼儿园申请的用地、建筑、设备等事项;
- 对教职工的聘任、绩效考核等进行管理;
- 学校和幼儿园管理人员的选拔、培训和考核;
- 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管理;
- 学校和幼儿园教学质量监督,对教育教学事务进行决策。
2. 学业管理权力:
- 制定学校和幼儿园教学计划及课程设置;
- 制定学校和幼儿园的考试及评价制度;
- 对学生和幼儿的学籍管理;
- 确定学校和幼儿园的培养目标和要求;
- 进行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招聘、任免、培训等;
- 学校和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和创新管理;
- 对学校和幼儿园学业水平进行评估。
3. 财务管理权力:
- 学校和幼儿园的财务管理,包括经费预算、使用、监督等;
- 对学校和幼儿园的财务报告进行审核;
- 学校和幼儿园的资产管理;
- 学校和幼儿园运营收入的管理;
- 学校和幼儿园财务账务的审计。
4. 学生健康管理权力:
- 制定学校和幼儿园的学生健康管理制度;
- 对学校和幼儿园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 学校和幼儿园的卫生管理;
- 学校和幼儿园对学生的健康检查和保健工作。
以上是赣州市教育局大中小学和幼儿园小微权力清单的一部分,具体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