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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哪些对象(厦门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

时间:2023-09-24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厦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对象:1.厦门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在厦门市常住但户籍不在厦门市的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提供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经济支持。指具有厦门市户籍高等学历院校在读大学生,包括通过公费及自筹方式招录组织的学生。

厦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以下对象:

1. 厦门市户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在厦门市常住且户籍在厦门市的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提供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经济支持。

2. 临时流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指在厦门市常住但户籍不在厦门市的学生,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原因,无法提供基本生活和学习所需的经济支持。

3. 录取被录取到高等学校的厦门市户籍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相当于普通高中毕业水平招考录取的中职毕业生)。指具有厦门市户籍且在厦门市高中阶段就读并正常毕业,经我市招生计划范围选拔并具备高考报名和参加高考资格的毕业生,其家庭经济困难,无法支付高等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的学生。

4. 高等学历院校大学生(含公费、自筹生)。指具有厦门市户籍高等学历院校在读大学生,包括通过公费及自筹方式招录组织的学生。这些学生经济困难,无法支付本专业学费、住宿费和其他必要费用的学生。

此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具有厦门市户籍或者连续在厦门市连续居住满五年,经济困难且无力支付学习及生活费用。

2.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厦门市农民人均年纯收入的三分之一(2019年数据)。

3. 稳定且已纳入大数据平台的家庭经济状况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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