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取消面试资格。请考生务必遵守以上规定,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和纪律,并准备充分,以确保顺利参加面试。
1. 考生须持有有效的北京市教师资格证书,且该证书在考试日期当天仍然有效。
2. 考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不得迟到或早退。迟到超过规定时间将被取消面试资格。
3. 面试考生须携带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教师资格证书原件,由考官核对身份信息。
4. 考生应当尽量提前到达考试地点,完成签到和座位安排。
5. 面试考生需按照要求着装整齐,不得穿着运动服装、短裤或拖鞋等不得体的服装。
6. 面试考生须自备所需的文具和笔记本等,不得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设备。
7. 面试考生需按照考官的要求完成各项考试内容,包括演讲、试讲等。
8.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自信心,积极回答考官的问题,并展示自己的教学理念和能力。
9. 面试结束后,考生须按照要求及时离开考试场地,不得滞留或聚集。
10. 面试结果将根据考生的综合表现和成绩进行评定,合格者将获得北京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
请考生务必遵守以上规定,保持良好的考试秩序和纪律,并准备充分,以确保顺利参加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