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相关部门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主动配合监管工作。此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旨在规范培训机构行为,确保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
江苏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通知
为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江苏教育厅等七个相关部门决定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在明确的经营许可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2.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确保培训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培训教材来源合法,不得提前进行非法收费。
3.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招生时需明确公示课程名称、授课教师资质、培训费等相关信息,不得误导学生和家长。
4.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收费方面要遵守国家定价政策,合理确定培训费用,不得虚高收费。
5.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加强财务管理,确保预收学费专款专用,并按照规定使用。
6.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定期向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收费情况和培训效果等相关信息,接受监督检查。
7. 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情况和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采取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措施。
此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各相关部门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主动配合监管工作。
此通知要求全面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旨在规范培训机构行为,确保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