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近江苏教育厅等七部门发布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预收费监管工作。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预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根据最近江苏教育厅等七部门发布的通知,为了进一步规范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行为,保障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全面开展预收费监管工作。通知要求如下: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不得擅自提高或变相增加收费项目。
2.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办学期间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预收费。
3.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及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收费项目和标准,提供明确的收费说明。
4.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标准和说明公示在突出位置,方便学生和家长查阅。
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退还无法提供服务的预收费用。
6.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收费行为将严厉打击并依法追究责任。
7.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将组织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确保预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这一通知旨在加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预收费管理,减轻学生和家长的经济负担,提高教育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预收费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