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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中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有哪些要求?

时间:2023-10-1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6.教育资源互联共享:教育部门应确保扬中残疾儿童少年能够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包括教材、教具、图书馆、实验室等。

根据中国教育部、残疾人联合会和扬中市教育局的相关规定,扬中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方面有以下要求:

1. 平等就学原则:残疾儿童少年享有与其他正常儿童一样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得因残疾而受到歧视。

2. 签发残疾证明:残疾儿童少年需要持有国家认定的残疾证明,经由相关部门审核。

3. 适龄入学:残疾儿童少年在适龄范围内,享有入学的权利。

4. 适应性教育: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残疾类型和程度,提供相应的适应性教育,包括个别化教育服务、特殊教育设施和师资支持。

5. 无障碍设施:教育机构应提供适合残疾学生的无障碍设施,例如坡道、扶手、电梯、盲道等,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进出教学楼、教室、厕所等。

6. 教育资源互联共享:教育部门应确保扬中残疾儿童少年能够享有与其他学生同等的教育资源,包括教材、教具、图书馆、实验室等。

7.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扬中市政府应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经费需求,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入学、就学。

总之,社会应该努力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给予他们适度的关怀和支持,以促进其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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