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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课程 纲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是哪年发布的)

时间:2024-03-15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5、课程评价的改革《纲要》指出,要“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包括

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包括课程功能的转变、课程结构的改革、课程内容的改革、课程实施的改革、课程评价的改革、课程管理的改革。

1、课程功能的转变

《纲要》指出,要“改变课程过于注重知识传授的倾向,强调形成积极主动的学习态度,使获得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的过程同时成为学会学习和形成正确价值观的过程。”

我国传统的课程体系过分强调以知识为本,注重知识的系统传授,忽视对学生态度、情感和价值观的培养,不利于学生身心全面而健康的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新一轮课程改革对此作出了调整,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都提出了基本的要求,并且一改过去单一的知识传授倾向。

强调课程要促进学生身心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和终身学习的愿望与能力,养成良好的学习态度,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念;各学科的课程目标都包括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具体方面的要求,体现了全面发展的课程观。

2、课程结构的改革

《纲要》指出,要“改变课程结构过于强调学科本位、科目过多和缺乏整合的现状,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课程门类和课时比例,并设置综合课程,以适应不同地区和学生发展的需求,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新课程改革一方面注重课程的综合性,着力构建分科课程与综合课程相结合的课程结构。在一定范围内设置综合课程,小学以综合课程为主;在初中阶段设置分科和综合相结合的课程,鼓励选择综合课程;高中以分科为主,实行学分制。

重组课程内容,加强学科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加强学科知识与学习者之间的联系,加强学科知识与社会生活的内在联系。另一方面,加强课程的选择性,以适应地方、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多样化需求。

国家以法规的形式规定国家课程,并确定其基本标准,使学生通过对课程的全面学习,养成基本态度,掌握基础知识和形成基本技能;地方和学校可根据自身的特点和需要,在执行国家课程的同时,设置和开发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并和国家课程融为一体,从而实现课程的多样化。

同时,加强课程结构的均衡性,以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人。从小学起逐步按地区统一开设外语课,中小学增设信息技术教育课等,以使学生得到全面、和谐、均衡发展。

3、课程内容的改革

《纲要》指出,要“改变课程内容‘难、繁、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的现状,加强课程内容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和科技发展的联系,关注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经验,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

新课程的改革,一方面强调要选择适合现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内容,另一方面强调要紧密联系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社会经验,精选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必备的基础知识和技能,正确处理现代社会的需求、学科发展的需求与学生发展的需求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与组织中的关系,体现课程内容的现代化。

4、课程实施的改革

《纲要》指出,要“改变课程实施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死记硬背、机械训练的现状,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学生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新的课程改革强调建构性学习,力推研究性学习,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注重学生的经验和兴趣,培养学生主动参与、探究发现、交流合作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带着问题学习,从而不断提高学生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5、课程评价的改革

《纲要》指出,要“改变课程评价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的功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新课程改革把课程评价作为重要内容,改变了传统课程评价方式。一方面要建立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科学评价体系。评价不仅要关注学生的学业成绩,而且要发现和发展学生创新方面的潜能,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促进学生在原有水平上的发展,即发挥评价的教育功能。

另一方面要建立促进教师不断提高的评价体系。强调教师对自己教学行为的分析与反思,建立以教师自评为主,校长、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评价制度,使教师从多渠道获得信息,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同时要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的执行情况、课程实施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以不断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改革的新机制。

6、课程管理的改革

《纲要》指出,要“改变课程管理过于集中的状况,实行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和学生的适应性。”

新课程改革及时增加了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

这不仅使我国的课程管理趋于科学化,而且充分调动了地方和学校办学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了地方、学校和教师乃至学生进行课程资源开发的主体作用,使课程结构和内容更加符合不同地域教育的发展水平和需求,必将有力地推动我国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如何解读《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

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的关系

事实上,核心素养既是课程目标,也是教学目标,它和教学目标 可以说有着密切关系.

1.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之间是发展与超越的关系

     就发展历程而言,教学目标中的三维日标和核心素养之间,存在着发展与超越的关系。这种超越不是等距的,也不是等值的,而是递进式的,这是高度的内部一致性基础上的超越。核心素养对三维日标的发展和超越主要表现在课程改革进一步“深化”方面,“超越”并非“超出”。不过要注意的是,核心素养并非可以替代三维目标,它是在三维目标的基础上,对教学目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核心素养是对教学目标的进一步丰富

就内容而言,教学日标作为新的课程理念,主张课程回归真正的知识和真实的学习,这是教学目标作为课程观的本质所在。作为一个整体,教学目标的三个维度之间互相交融,知识与技能维度呈现为教学目标的“固体”状态,蕴含着其他两个维度“引而不发,跃如也”的势能;过程与方法维度呈现教学目标的“液体”状态,表现为学生知识学习时思考与行动状态;情感、态度和价值观维度呈现为教学目标的“气体”状态,表现为弥漫在学生学习行为中身体和心理、感性和理性交融的精神元素。三者互相交融,共同提升学生的综合能力。  

核心素养是为培养“学生应具备的、能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它兼具了“品格”与“能力”两方面,就其框架、维度和要素看,它在教学目标的基础上内容更加丰富,且具有显著的实用性取向,具有独特的教育价值和课程价值,使“人”与“教育”交融共在并将其落实于“人“,给教师教学提供了相当的阐释空间。

3.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相辅相成,血肉相融

素养是知识与技能(不仅于此)的内化状态与水平,与教学目标的价值追求高度一致。因此,核心素养是教学目标的深化和具体化。从概念外延看,教学目标宽于核心素养,因为除了核心素养,还有更多的非核心素养。从概念内涵看,核心素养倾向于“内在”,即教育内容内在于人的状态与水平;教学日标倾向于“内化”,即教育内容内化的机制。两者融为一体,共同对学习行为以及受教育者综合素质给予结构性、整体性闹释。因此可以说,一方面,形成核心素养离不开教学目标:另一方面,因为“素养”的内在性,当它朝向未来学习时就能发出教学目标的势能,走向更加丰饶的核心素养。

因此,核心素养是在教学目标(三维目标)的基础上提出的,是对教学目标(三维目标)的发展和深化。它直指教育的真实目的,即育人。核心素养的提出为教学下一步的发展,指出了明确的方向。

我国第八次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性文件是

2001年7月颁布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是哪年发布的

2001年。
另附http://t.sina.com.cn/2029838827基础教育课程手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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