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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教育 的指导思想是什么(《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语文》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时间:2024-03-27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总则高度概括性的规定,对于本法的贯彻实施和涉及的各种教育关系的调整,具有根本的指导作用和规范作用。本法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简述我国《义务教育法》中提出的义务教育指导思想

新《义务教育法》体现了我国教育立法水平、立法技术和立法质量的飞跃。第一章:总则(共10条)本章提要:“总则”是法律、法规中总揽全局的部分,一般规定立法宗旨,重要概念,基本原则等,是其后各章具体法律、规范的灵魂和最高准则。总则高度概括性的规定,对于本法的贯彻实施和涉及的各种教育关系的调整,具有根本的指导作用和规范作用。第一条:是关于立法宗旨和立法依据的规定立法宗旨即立法目的,主要是指立法者通过立法所力图产生的社会效果。本法的立法宗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本法立法的灵魂和核心。第二:保障义务教育的实施。这是立法的直接目的。第三:提高全民素质。这是实施义务教育的社会意义所在,是非常重要的立法目的。本法的立法依据是宪法和教育法。

《九年义务教育六年制小学教科书-语文》教材编写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初级中学语文教学大纲》(试用修订版)从总体来说,体现了新形势下的教育思想,贯彻了"三个面向"的精神,以体现教育、教学改革的基本要求,以全面提高语文素质和大力提高教学效率为目标,把握了学习语文的规律,以科学化的基本原则,紧紧围绕"语文素养",抓住"素质"二字做足了文章;充分体现了全新概念的语文教育特点,以培养学生的语文能力为教学出发点和归宿。新大纲鲜明地体现了"轻语文知识,重语文能力";将阅读与积累提到了应有的地位,突出了语文与生活的联系;注重了创新精神的培养,突出了学生的主体地位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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