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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教育者
我们知道,在教育活动中存在着“教”与“学”两种活动,更确切地说,是“教”与“学”两种活动构成教育。虽然,参与到教育活动之中的所有人都有“教”与“学”的责任或义务,但各自的职责重点不同,一部分人主要以“教”为职责,一部分人主要以“学”为职责。 在教育活动中以教为职责的人是教育者。 教育者是指直接对求教者的素质发展起影响作用的人,包括学校的教师、管理人员、兼职教师、家庭教师、家长。其中学校教师是教育者的主体和代表。教育过程不同于对人的身心发展发生影响的其他过程。它是教育者的有目的的活动过程,所以,离开了教育者及其有目的、有意识的活动,也就谈不上什么教育。教育者是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人的因素,而且是一个基本要素。 教育者不仅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一个基本要素,而且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他把受教育者作为“教”的对象,以教育影响为手段,把引导和促进受教育者身心的发展变化作为活动目的,力求使自己“教”的对象的身心发生合乎自己社会的变化。因此说,教育者作为教育活动中人的因素,是教育实践活动的主体,更确切地说是“教”的主体。 教育者的主体性有多方面的表现:A教育者是教育活动的设计者、实施者和组织者,对整个教育活动起领导作用;B教育者是学生学习活动的指导者、帮助者和评价矫正者,对整个学习活动起着校正方向、调整内容、激发动力、教给方法的作用;C教育者的教育反映着社会的需求和人格,控制着整个教育过程的推进和教育内容的设定,因而教育者教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制约着学生的发展质量;D教育者的教育活动内容影响着学生学习活动的内容,控制着学生活动的时间和效果,因而在教育活动中居主导地位。
道德的作用有哪些
道德有认识、调节、教育、评价和平衡作用。1、认识作用
道德是引导人们追求至善的方向。它教导人们认识自己,对家庭、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应负的责任和应尽的义务,教导人们正确地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从而正确地选择自己的生活道路和规范自己行为。
2、调节作用
人类拟定道德原则的目的是调节利益关系,实现本阶级(社会或团体)利益最大化。道德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和自己的同类发生这样那样的关系,因此,不可避免地要发生各种矛盾,这就需要通过社会舆论、风俗习惯、内心信念等特有形式去调节社会上人们的行为。
3、教育作用
道德是催人奋进的引路人。它培养人们良好的道德意识、道德品质和道德行为,树立正确的义务、荣誉、正义和幸福等观念,使受教育者成为道德纯洁、理想高尚的人。
4、评价作用
道德是公正的法官。道德评价是一种巨大的社会力量和人们内在的意志力量。道德是人以善、恶、来评价社会现象来把握现实世界的一种方式。
5、平衡作用
道德不仅调节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且平衡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它要求人们端正对自然的态度,调节自身的行为。环境道德是当代社会公德之一,它能教育人们应当以造福于而不贻祸于子孙后代的高度责任感,维持生态平衡,积极治理和防止对自然环境的人为性破坏,平衡人与自然关系。
扩展资料
道德一词,在汉语中可追溯到先秦思想家老子所著的《道德经》一书。其中道指自然运行与人世共通的真理;而德是指人世的德性、品行、王道。但,德的本意实为遵循道的规律来自身发展变化的事物。在当时道与德是两个概念,并无道德一词。
道德二字连用始于荀子《劝学》篇。在西方古代文化中,道德(Morality)一词起源于拉丁语的 Mores,意为风俗和习惯。道德有一定的共同性,它指同一社会的不同阶级,甚至不同社会的不同阶级的道德之间,由于类似或相同的经济条件、文化背景而存在着某类相似或相同的特性。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