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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十大教育热点 江苏省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工资何时兑现

时间:2024-07-0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3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高级职务及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新教师法实施后,教师职称评定会更加公平吗?

新教师法2024年实施后,教师职称的评定会更加公平公正,同时也会更加注重师德师风的考察。修订草案规定,教师初级职务和中级职务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教师履行职务的年限和要求,依照规定晋升;副高级以上职务应当与岗位设置相结合,考察教师履职的表现,设定相应比例,通过评审等方式竞争性获得。因此,新教师法实施后,中级职务即一级教师将和现在的初级职务即二、三级教师一样,没有了“指标”限制,不再实行评审制,改为根据教龄和履职情况实行考核制,到了年限,考核合格,可直接晋升。高级职务及副高和正高级教师仍实行评审制。不过,教师法第二十三条还规定,“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中小学岗位设置指导意见。中小学副高级以上岗位设置应当平衡考虑教师的学科教学能力和师德育人能力。”这也就是说,副高级以上岗位的“比例”“指标”不会再像过去那样“呆板”。对于教师职称评的看法:一直以来,教师职称评聘都是教育的热点问题。为晋升职称,教师们都倍受“煎熬”。新教师法的修订草案在教师职称评聘上更加注重公平公正,同时加大了对师德师风的考察力度。这样的改革对于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都有着积极的影响。

怎么查看支付宝2014年度账单

支付宝帐单查询步骤:

  1登陆网页支付宝官方网站,在页面的最下方就可以找到“2014年度账单到”图片链接,点击进入详细界面。
  2接着在打开的“电子对账单”界面中,通过点击“去看月账单”链接就可以查看每月账单情况。如果想要 查看2014年度账单,则需要通过手机支付宝对如图所示的二维码进行扫描来查看。当然也可以通过手机支付宝“待办事项”界面找到“2014年度账单”。

  3在打开的“2014年度账单”界面中,可以查看2014年所花费的金额情况以及消费排名。

  同时也可以查看“2014年度消费”趋向情况,以及理财收益情况,同时还可以找到与之进行转账汇款有关的对方信息。

  4在“2014年度账单”的最后,还可以抢红包。如图所示,点击“小羊手中的红包”即可查看所抢得的红包情况。

江苏省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工资何时兑现

江苏省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不存在所谓没有兑现的问题。因为视同缴费指数没有确定,无法按照新办法计算基本养老金,现在是暂按老办法计算的。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行新办法,不是要增加养老金,而是要打破双轨制,劳部发造就了行政事业和企业职工的巨大差距,如果新办法再扩大差距,制造新的不公,势必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因此,新办法大部分人员基本养老金计算结果不会高于劳部发的,不要一天到晚幻想所谓的兑现问题。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 》
人社部发[2015]28号
三、准确把握《决定》的有关政策。
(四)关于“中人”的过渡。全国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于2014年10月1日前(简称改革前,下同)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底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次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N 老办法待遇计发标准=(A*M+B+C)*∏(1+Gn-1)
N=2015 A: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基本工资标准;
B:2014年9月工作人员本人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等对应的退休补贴标准; C:按照国办发[2015]3号文件规定相应增加的退休费标准; M:工作人员退休时工作年限对应的老办法计发比例;
Gn-1:参考第n-1年在岗职工工资增长等因素确定的工资增长率,n∈[2015,N],且G2014=0;
N:过渡期内退休人员的退休年度,N∈[2015,2024]。2014年10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退休的,其退休年度视同为2015年。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经+个人账户养老金。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经=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其中,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平均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缴费年限。 各地根据测算形成与机关事业单位职务职级(技术等级)和工作年限相对应的视同缴费指数(样表详见附件),工作人员退休时,根据本人退休时的职务职级(技术职称)和工作年限等确定本事视同缴费指数。
实际平均缴费指数=(Xn/Cn-1 + Xn-1/Cn-2 + ...... + X2016/C2015 + X2015/C2014 + X2014/C2013)/N实缴;
Xn、Xn-1、... X2014为参保人员退休当年至2014年相应年度本人各月缴费工资基数之和,Cn-1、Cn-2、... C2013为参保人员退休上一年至2013年相应年度当地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N实缴为参保人员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年限。
2.过渡性养老金=退休时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过度系数。 其中,过渡系数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统筹地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过渡系数保持一致。视同缴费指数由各省级地区统一确定。
3.个人账户养老金=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存储额÷计发月数。 其中,计发月数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4.职业年金计发按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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