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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ppt 郑州中原医学专修学院是不是野鸡大学

时间:2024-07-11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4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第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③依法履职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制定本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第三条 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第四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

  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第五条 家庭教育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

  (二)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三)遵循家庭教育特点,贯彻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和方法;

  (四)家庭教育、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协调一致;

  (五)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指导家庭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统筹协调社会资源,协同推进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并按照职责分工承担家庭教育工作的日常事务。

  县级以上精神文明建设部门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广播电视、体育、新闻出版、网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家庭教育工作专项规划,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和政府购买服务目录,将相关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鼓励和支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家庭教育指导。第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发挥职能作用,配合同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建立家庭教育工作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工作。第九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残疾人联合会、科学技术协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结合自身工作,积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为家庭教育提供社会支持。第十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依法开展公益性家庭教育服务活动。第十一条 国家鼓励开展家庭教育研究,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家庭教育专业课程,支持师范院校和有条件的高等学校加强家庭教育学科建设,培养家庭教育服务专业人才,开展家庭教育服务人员培训。第十二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为家庭教育事业进行捐赠或者提供志愿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依法给予税收优惠。

  国家对在家庭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第十三条 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第二章 家庭责任第十四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第十五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针对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的身心发展特点,以下列内容为指引,开展家庭教育:

  (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家庭教育促进法怎么解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对家庭教育专门立法?

一些调查显示,在青少年社会问题,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中,家庭教育不当,已成为导致未成年人不良行为乃至犯罪行为的重要诱因。甚至,有些家长认为孩子送去学校就是老师的事,自己可以做“甩手掌柜”,经常留下一句“老师,孩子就靠你了”,自己飘然而去,隐身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

然而,家庭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中,最为基础和最有影响力的教育,家长帮助孩子系的是人生的第一粒“纽扣”,可以说责任重大。通过制定《促进法》,使家庭教育专业化、系统化、社会化。如此,不仅让孩子们得到更健康全面的教育,而且家长对孩子的教育也有“法”可循,知道如何为人父母,什么是正确的教育方式。

二、《促进法》规定了哪些内容?

1、明确家庭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2、家庭教育的六大内容

①培养家国情怀教育;②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③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④促进身心健康发展;⑤增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⑥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

3、家庭教育的九大方法

①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②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③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④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⑤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⑥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⑦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⑧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⑨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4、促进父母提升的五大内容

①学习提升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②共同促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③依法履职

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④科学减负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⑤拒绝暴力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5、学校与家庭携手并进

①中小学校、幼儿园应当根据家长的需求,邀请有关人员传授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和实践活动,促进家庭与学校共同教育。

②中小学校发现未成年学生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应当及时制止、管教,告知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并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发现未成年学生有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三、《促进法》有什么积极意义?

1、明确了家庭教育的地位和责任

《促进法》第十四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父母对孩子进行教育不是可有可无的事,而是父母必须要履行的责任。现在“熊孩子”增多,多数是由于父母不管不教所造成的,还有父母及家庭成员对孩子的负面因素影响所致。《促进法》中明确了父母的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要注重在孩子行为的养成,良好习惯的培养等方面实施教育,对“熊孩子”父母必须要实施家庭教育,对孩子不管不教就是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有助于“双减”政策的贯彻实施

“双减”实施有利于学生的心理健康、体质提高,有利于学生的个性与特长的发展,有利于当前教育环境的优化。让“双减”真正落地生根,需要家长转变教育观念,与学校、社会积极配合才能有效落实。

《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任务,通过对家长的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解决家庭教育短视化的不良倾向,从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转变为关心孩子的全面发展、终身发展上来。《促进法》会逐步消除家长功利化的家庭教育,消除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怪相,促进家庭教育质量的提升。

四、《促进法》下,教师需要做什么?

1、所有指导均应建立在科学基础之上

教师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时,要遵循家庭教育规律、青少年儿童身心发展规律、道德发展规律、学习规律等,熟知家庭教育和儿童发展相关理论,启迪家长以理性精神看待儿童成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国家、社会、家庭等综合视角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兼顾每个家庭的独特性,做到因家施教

教师要针对个性化的家庭教育状况和诉求,充分掌握不同家庭教育实际情况,有的放矢,不断跟踪与反馈,分阶段、分类别地给予个性化指导。进行家庭教育问题诊断前,教师应尽量对家庭进行深入了解、访谈、记录,确定主要问题,通过与家长面对面的交流、互动,提出个性化解决方案。

3、具备反省意识,深刻认识不足

教师应始终意识到,并非每一个全心全意的教育行动,都能稳稳俘获好评。城市学校家长群体多元的价值取向,需要在学情调研的基础上,去尊重家庭需求差异的基础上,因材施教,量体裁衣。

4、超越创新,在动态的管理中创造与生成

教师需要认真总结、吸收传统的家庭教育理论和实践经验,大胆实验、努力更新,用灵活的智慧创造性地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超越创新要求教师不拘泥于定式与经验,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当作一种充满学问和想象力的智慧活动,理解家庭与生命成长的本质,理解推陈出新是家庭教育事业发展的内在要求,接纳不同家庭文化的意义,因势利导,在改变与学习中建构意义,创造性地开发出各种实践活动模式。

《家庭教育促进法》的颁布与实施,对提高家庭教育质量,改善教育环境,回归教育本真具有划时代的现实与历史意义。《促进法》为家庭教育指明了方向,为促进未成年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更加充足、有力的法治保障。

郑州中原医学专修学院是不是野鸡大学

郑州中原医学专修学院不是普通高等院校,属于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国务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以面向学校所在地区开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助学活动为教学内容,也可开展文化教育培训、职业培训。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招收的学生,只有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相关专业规定的全部课程,方可取得加盖主考普通高校及自学考试办公室印章的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学校自行颁发的证书不具有学历证书性质。

抚州市教育局地址

抚州市教育局在赣东大道,抚州电大旁边。坐公交1路可达。
临川区教育委员会在上顿渡镇,坐2路公交可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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