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流程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申报原则。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申报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省教学成果奖,由持有单位或持有个人所在单位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有关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有关教育管理机构择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浙江省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流程浙江省教学成果奖申报通知
申报原则。省教学成果奖的申报推荐,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执着于教书育人,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相关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确保评审结果科学、客观、公开、公平、公正。
申报程序。申报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省教学成果奖,由持有单位或持有个人所在单位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有关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有关教育管理机构择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申报职业教育类和高等教育类省教学成果奖,由持有单位或持有个人所在单位择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如何申报?
申报基础教育类和职业教育类省教学成果奖,由持有单位或持有个人所在单位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所在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或省有关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和省有关教育管理机构择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申报职业教育类和高等教育类省教学成果奖,由持有单位或持有个人所在单位择优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推荐。
2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由主持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
申报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基本条件是什么?
申报教学成果奖的基本条件是:首先,申报对象为经国家批准设立的实施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 学校(不含技工学校、普通本科高校,下同)和机构、学术团体、 其他社会组织以及其教师、教辅人员和其他个人均可依规申请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
最后,教学成果须经过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国家教学成果奖要求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省级教学成果奖如广东省要求不低于2年检验(其中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要求应经过不低于4年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