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天津美术中学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第三章招生计划第九条天津美术中学根据学校规模和教学资源,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招生计划数予以公示。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以上是2023年天津美术中学招生章程的内容,如有需要,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2023年天津美术中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培养更多的优秀艺术人才,促进美术教育的发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3年天津美术中学的招生工作,包括招生对象、招生计划及招生程序等内容。
第三条 天津美术中学作为天津市示范性高中,秉承“德艺双修,立足美术”的办学宗旨,通过选拔优秀的美术学子,培养具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的艺术人才。
第四条 招生工作依法、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不得违反国家教育政策和招生规定。
第五条 招生工作实行机密制度,对于泄露招生试题、篡改成绩等违规行为,将严肃追究责任。
第六条 天津美术中学对本章程享有最终解释权。
第二章 招生对象
第七条 天津美术中学招收具备一定美术基础和潜质的初中毕业生。
第八条 招生对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要求和身体条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天津美术中学根据学校规模和教学资源,制定每年的招生计划。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为艺术班和综合班两个方向,各方向计划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一条 招生计划根据市教育局发布的相关政策进行调整,招生计划数予以公示。
第四章 招生程序
第十二条 招生工作按照报名、初试、复试以及录取的顺序进行。
第十三条 报名阶段,招生办公室会发布招生公告,考生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填写报名信息。
第十四条 初试阶段,考生需进行综合素质测试、美术知识测试以及面试等。
第十五条 复试阶段,根据初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选拔,确定复试名单。
第十六条 复试阶段,考生需进行绘画实作和面试等。
第十七条 录取阶段,根据复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综合排序,按招生计划录取成功的考生。
第五章 入学条件
第十八条 录取成功的考生需符合天津市教育局规定的入学条件,包括体检合格、入学登记以及相关手续办理等。
第六章 家长须知
第十九条 家长和考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第二十条 学校将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二十一条 家长应配合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学生日常学习和生活的指导。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与家长之间应建立良好的沟通渠道,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第二十三条 家长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家长会、座谈会等活动,与学校共同促进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天津美术中学所有。
第二十六条 对于本章程未尽事宜,根据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是2023年天津美术中学招生章程的内容,如有需要,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