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邢台巨鹿县教育局的通知,为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决定严禁培训机构进行违规招生报名及培训。请广大学生及家长们引起高度重视,选择正规合法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同时,如有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县教育局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
根据邢台巨鹿县教育局的通知,为了加强对培训机构的管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现决定严禁培训机构进行违规招生报名及培训。现将相关公告一览如下:
1. 培训机构须在县教育局备案登记并获得相关许可证件,未经许可的机构一律不得开展培训服务。
2. 培训机构在进行招生报名时,不得有虚假宣传行为,包括承诺超高的考试成绩、保证录取名额等不实信息。
3. 培训机构须明确招生对象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录取,如特殊政策、关系等方式。
4. 培训机构须明确培训内容和学习进度,不得隐瞒重要信息或提前结束培训。
5. 培训机构不得进行强制消费行为,不得强迫学生购买教材、参加收费活动等。
6. 培训机构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散布谣言、夸大事实等误导学生及家长。
7. 培训机构不得进行违规竞争,如通过低价抢占市场份额、诋毁其他机构等方式。
8. 培训机构不得违反规定开展超负荷和过度竞争等有害行为,不得以提高学生成绩为唯一宗旨。
9. 对于发现的违规行为,县教育局将严肃处理,包括暂停、撤销许可证件、罚款等措施。
请广大学生及家长们引起高度重视,选择正规合法的培训机构进行学习。同时,如有发现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县教育局举报,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