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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实施方案(试行)

时间:2023-08-2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12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该实施方案的试行期为三年,根据试行情况和反馈结果,进一步完善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教育的衔接,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以下试行实施方案:

一、政策支持: 1.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幼儿园和小学教师对科学衔接的重要性的认识; 2.鼓励幼儿园与小学形成科学教育共同体,共同研究、制定衔接方案。

二、教师培训与交流: 1.组织幼儿园和小学科学教师赴其他地区或国外学习交流; 2.举办科学课程研修培训,提高教师的科学教育能力; 3.定期召开幼儿园与小学教师的座谈会,促进彼此之间的教学经验交流与合作。

三、教育内容衔接: 1.幼儿园推进科学教育的原则为“体验、发现、探究”,小学延续幼儿园的教学模式,继续培养学生的科学素养; 2.幼儿园与小学要共同制定科学教学内容的纵向衔接方案,确保幼儿园所教授的基础知识与小学的教学内容有衔接关系; 3.小学教师要通过了解幼儿园学生的科学学习情况,进行个性化教学,帮助学生更好地适应小学科学学习。

四、评价与督导: 1.建立幼儿园与小学科学教育的衔接评价体系,明确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2.加强对幼儿园和小学科学教学的专业监督与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家庭与社会的支持: 1.加强家长与学校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关注学生在科学学习上的问题与需求; 2.鼓励学校与社会资源合作,提供更多科学实践和实践机会,丰富学生的科学学习经验。

该实施方案的试行期为三年,根据试行情况和反馈结果,进一步完善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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