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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关于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有关安排

时间:2023-08-29 作者: 小编 阅读量: 2 栏目名: 基础教育 文档下载

5.退出目录的情形: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可能会因人员失去职业能力、超龄、违反法规或道德规范等情形,被退出目录。

江苏省在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方面有以下安排:

1. 定期评估复审:江苏省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退出目录制定了定期评估复审制度。根据一定的时间间隔,对已获得职业资格的人员进行评估复审,评估复审包括资格证书审核、技能检测等环节。

2. 行业协会或技能鉴定中心负责:江苏省委托行业协会或技能鉴定中心负责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退出目录进行管理和实施。这些机构负责组织评估复审、审核资格证书、开展技能检测等工作,并向证书持有人发放新的资格证书。

3. 标准统一:江苏省对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退出目录统一依据国家、行业或地方制定的标准进行制定,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的评价标准,以及具备一定水平的技能人员能够正常退出目录。

4. 公示公告:江苏省在制定或调整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时,会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期间接收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反馈,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补充。

5. 退出目录的情形:根据江苏省的相关规定,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可能会因人员失去职业能力、超龄、违反法规或道德规范等情形,被退出目录。相关机构在评估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也会取消其职业资格,并予以退出目录的处理。

这些安排旨在保证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的有效管理,保证技能人员的水平和能力达到一定标准,并及时进行评估复审和退出目录处理,确保人员的职业能力与市场需求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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