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是指在教学工作中,中小学教师应禁止的十种行为:1.不准迟到早退:教师应准时到校,不得擅自调整上下课时间。
盐城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十不准是指在教学工作中,中小学教师应禁止的十种行为:
1. 不准迟到早退:教师应准时到校,不得擅自调整上下课时间。
2. 不准缺席不备课:教师应正常上课,不得无故缺席或未备好教案。
3. 不准课堂无序:教师应保持课堂秩序,不得出现嘈杂、杂音等干扰学习的情况。
4. 不准懒散敷衍:教师应认真负责,不得敷衍塞责,对学生应用心教育。
5. 不准批评学生私事: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在课堂上批评学生的私事。
6. 不准侵犯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权益,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侵害。
7. 不准传播虚假信息:教师应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不得传播虚假、误导性的信息。
8. 不准课外兼职影响教学:教师应专心从事教学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兼职。
9. 不准违反学校纪律:教师应遵守学校的纪律规定,不得违反校纪校规。
10. 不准教师欺压学生:教师应平等对待学生,不得歧视、欺压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