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的要求,现公布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一、认定对象1.2023年度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在编在岗中小学教职工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教育局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本公告进行调整和修改。
根据连云港市教育局的要求,现公布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一、认定对象 1. 2023年度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包括在编在岗中小学教职工以及其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2. 中小学教职工须持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与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相符。
二、认定条件 1. 符合教师法和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条件。 2.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无违法犯罪记录。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素质。 4. 具备所从事课程所需的学科专业知识。
三、认定程序 1. 提交认定申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应填写《连云港市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2. 资格审核:教育局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资格认定。 3. 签约认定:通过审核的教职工将签订认定合同,并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4. 公告结果:经认定的教师名单将在教育局网站公布。
四、认定时间和地点 1. 提交时间:2023年1月1日至1月31日。 2. 提交地点:连云港市教育局人事处。
五、其他注意事项 1.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认定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2. 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教育局将及时通知,并说明原因。 3. 教职工如有疑问,可咨询连云港市教育局人事处。
教育局保留最终解释权,并有权对本公告进行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