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时间为学生入学并完成注册手续后的一个月内。以上是2020东莞清溪镇本科生研究生奖励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2020东莞清溪镇本科生研究生奖励办法如下:
1. 审批范围:适用于2020年度清溪镇户籍本科生考上研究生的人员。
2. 奖励对象:考上研究生并被录取的清溪镇户籍本科生。
3. 奖励标准:根据被录取学校的层次和专业进行奖励,具体如下:
(1) 一流大学研究生录取:奖励10,000元;
(2) 211/985高校研究生录取:奖励8,000元;
(3) 其他本科院校研究生录取:奖励5,000元。
4. 奖励申报:获得录取通知书后,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校的教务处申报奖励,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等。
5. 奖励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奖励由清溪镇财政进行发放。发放时间为学生入学并完成注册手续后的一个月内。
6. 其他注意事项:
(1) 考取研究生的本科生需在获得奖励后继续保留在清溪镇户籍一年以上;
(2) 如果考取的是清溪镇内的高校研究生,奖励标准将根据学校的层次和情况进行调整;
(3) 如果考取的是清溪镇内的高校研究生,奖励将在学生完成注册后的一个月内发放。
以上是2020东莞清溪镇本科生研究生奖励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可能会有所调整,请以官方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